在线预约丨ONLINE BOOKING
某某律师事务所
LAW FIRM GROUP
某某市某某路某某大厦某某号
400-000-0000
公司地址 ADDRESS
联系电话 CONTACT
OUR SERVICE
某某律师事务所是经过某某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几年的高速发展,已经成为某某省内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交通犯罪

交通犯罪

交通犯罪是指触犯和陆路、海路以及空中交通运输有关的《刑法》条款规定的行为,因此,铁路、船舶以及飞机等运输中所发生的犯罪,都是交通犯罪。犯罪学意义上的交通犯罪是指在汽车交通运输中发生的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不仅包括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破坏汽车交通运输秩序的行为,还包括其他严重危害汽车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

0.00
0.00
  

交通犯罪是指触犯和陆路、海路以及空中交通运输有关的《刑法》条款规定的行为,因此,铁路、船舶以及飞机等运输中所发生的犯罪,都是交通犯罪。犯罪学意义上的交通犯罪是指在汽车交通运输中发生的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不仅包括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破坏汽车交通运输秩序的行为,还包括其他严重危害汽车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

(一)交通犯罪的经常性和多发性
随着汽车的逐渐普及,汽车已经成为很多人可以利用的交通工具,据相关数据,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为199765889人,其中汽车驾驶人为138203911人,仅2009年就增加驾驶人员1910多万人。与之伴随的是,我国已经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资料显示,中国汽车拥有量是全世界的2%左右,而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则是全世界的20%。虽然自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以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逐年呈下降趋势,但**数依然巨大,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可以说汽车交通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一般性和日常性的犯罪类型,我们身边随时都在发生。
(二)交通犯罪造成的危害巨大
首先,交通犯罪行为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同时也因此对被害人的家属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仅2009年一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另外,交通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惊人的,仅2009年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达9. 1亿元。其次,交通犯罪行为也对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极大障碍,比如造成交通拥堵,行人恐慌心理等。
(三)重大、恶性交通犯罪较多,社会影响恶劣
如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肇事致4死1伤,南京张宝明醉酒驾车连续肇事,造成5死4伤的惨祸等案例,在全国引起极大关注。据统计,四川省2010年1月1日至2月17日,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就发生了17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共计死亡81人,而且其中有1起死亡10人的特大事故。恶性、重大交通犯罪反映了肇事人对路人生命的漠视,客观上造成严重后果,对民众的心理冲击极大,社会影响恶劣。
(四)交通犯罪中的被害人多为行人,而且事故死亡率高
由于我国道路多为人车混行,且驾驶人员的交通规范意识不够,其违法驾驶行为往往会导致车撞行人,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生,所以我国交通犯罪的被害人以行人居多。交通事故致死率是事故死亡人数与伤亡总人数之比,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高于发达国家,2003年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达到17.4%,2004为27.3%,而同期美国为1.3%,日本为1%,发达国家总体保持在1%~4%之间。万车死亡率也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1.2~1.9人/万车的水平。交通犯罪的死亡率偏高的原因有多方面,如人车混行的道路状况,医疗急救体制不完善等,但与交通违法犯罪人的交通伦理缺失,事后不积极救助被害人,甚至逃逸有很大关系。
(五)交通犯罪的主体多为汽车驾驶人员,低驾龄的驾驶人员的交通犯罪问题尤为突出
3年以下(含3年)低驾龄的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犯罪率远远高于其他驾驶人员,低驾龄的驾驶人员往往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过于自信,缺乏对道路状况准确判断的经验等等,使他们成为让人“敬而远之”的马路杀手。这种状况也反映出我国驾校在对驾驶人员的培训中,忽视对学员安全观念和交通伦理的教育,驾驶证发证机关对这方面的考核也存在一定问题。
(六)交通犯罪人在主观上对事故后果一般是出于过失心态,但是对违法驾驶行为往往出于故意
由于法律规定的处罚较轻和执法力量不足,很多违法驾驶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使得大多数驾驶人员对因违法驾驶行为受到处罚或发生事故,都存有侥幸心态,往往在事故发生后才追悔莫及。其实,这一侥幸心态背后,反映的是犯罪人安全意识的薄弱和对他人生命、财产的漠视。